一、修業年限
學制4年,最長修業年限6年。
二、主幹學科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三、核心課程
C程序設計、離散數學、數據結構、數據庫原理及應用、算法設計與分析、操作系統、計算機網絡、軟件工程基礎。
四、主要實踐教學環節
專業見習、算法分析與設計課程設計、軟件工程課程設計、專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第二課堂等。
五、學分、學時分配
課程性質 | 課程類别 | 學時數 | 課時比例(%) | 學分數 | 學分比例(%) |
通識教育課程 | 必修 | 704 | 29.7 | 38 | 22.9 |
選修 | 96 | 4.1 | 6 | 3.6 | |
學科基礎課程 | 必修 | 960 | 40.5 | 52 | 31.3 |
專業課程 | 必修 | 224 | 9.5 | 12 | 7.2 |
選修 | 384 | 16.2 | 21 | 12.7 | |
集中實踐教學環節 | 必修 | / | / | 37 | 22.3 |
合計 |
| 2368 | 100 | 166 | 100 |
注:專業課程的實踐部分按32學時折算1學分。
六、畢業與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1.畢業條件
在規定修業年限内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修滿規定的最低總學分166學分,其中必修課最低139學分(含集中實踐教學環節37學分),選修課最低27學分。
2.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學位課程成績達到規定要求,并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