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BET体育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支持我校教師和科研人員積極從事學術研究,努力撰寫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業著作,以提高我校的學術水平和知名度,學校設立學術著作出版基金。
第二條 學術著作出版資助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資助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處于學術研究前沿的優秀學術著作,并按照自由申請、公平競争、專家評審、擇優資助的原則安排和使用。
第三條 學術著作出版資助專項資金所資助的對象為本校教師、科研人員等撰寫的優秀學術著作,不包含教材、資料、工具書等。接受資助的學術著作應無著作權争議。優先考慮國家級、省部級科研課題成果及重點學科建設相關學術成果。
第四條 學校維護學術著作出版資助工作的嚴肅性。對資助出版的學術著作的評審,由泰州BET体育學術著作出版資助評審專家組按照評審程序獨立進行。
第五條 接受資助的學術著作通過南京出版社泰州出版中心出版。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六條 申請人必須是我校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教師、科研人員或管理人員。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人員,申報時必須由兩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并寫出書面推薦意見。
第七條 著作内容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及學術道德規範。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八條 泰州BET体育學術著作出版資助每年申報一次,申請者必須如實填寫《泰州BET体育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申請書》(見附件)。
第九條 申請者所在院(系)應對申請書進行審核,保證申請書的各項内容實事求是。
第十條 各院(系)學術委員會對申報的學術著作進行初評,并出具評審意見,按學術水平排出順序,确保申報質量。
第十二條 學校科研處在規定時間内受理由各院(系)統一上報的申請材料。
第四章 評 審
第十三條 科研處對申請人進行資格認定,對申報的學術著作和申請書進行形式審查及書稿内容查重。重複率超過15%的申報著作,取消其申報資格。
第十四條 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的評審程序:
1.科研處組織評審專家組進行會議評審。評審專家組成員由校内外相關學科的專家組成。
2.評審結束後,由評審組簽署評審意見,并報請校學術委員會審定。
第十五條 依據學術著作質量綜合評價給予1-3萬元出版資助。每部著作最高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第十六條 申請者如有合同造假和學術不端行為,一經查實,申請人三年内不得申請學術著作出版基金資助。
第五章 實施與管理
第十七條 評審通過的學術著作資助名單經校學術委員會審定并經校長簽批後下達。
第十八條 著作人應按資助合同在規定期限内在約定的出版社完成出版計劃。因著作内容需進行适度調整(但不影響著作質量者),可适當延長出版時間,但延長期最多不超過一年。
第十九條 學術著作出版時,必須在醒目位置(封面、扉頁或封底)上标注“泰州BET体育學術著作出版基金資助”字樣。
第二十條 學術著作出版後,需向主管部門提供樣書五冊供存檔之用。
第六章 财務管理
第二十一條 泰州BET体育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經費實行單獨建賬,專款專用。出版資助經費憑出版合同,按照财務有關管理規定,由财務處以轉賬形式直接撥付出版社。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将暫停資助經費的使用:
1.因著作人或出版社原因,未能按計劃出版者;
2.著作人對原申報著作内容有重大調整,影響該著作質量者。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将收回出版資助經費:
1.著作人未能如期完成出版計劃,延期一年仍不能完成出版計劃者;
2.因著作人或出版社原因取消出版計劃者;
3.該著作已由其他基金全額資助出版者。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同一著作不得重複資助。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