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進一步規範科研經費管理,促進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加快提升我校科研水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中辦發〔2016〕50号)、财政部和國家基金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15〕15号)、财政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16〕304号)、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産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省份建設若幹政策措施》(蘇政發〔2016〕107号)、《省教育廳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産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省份建設若幹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蘇教科〔2016〕7号)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述科研項目經費是指用于科研活動(包括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産品開發、成果推廣或轉讓、技術服務、科技咨詢等)的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經費,根據其來源,分為縱向科研經費、橫向科研經費以及學校配套科研經費。
縱向科研經費是指以學校作為承擔單位或合作單位從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獲得的經費。我校校級科研項目經費作為縱向科研經費管理。
橫向科研經費是指學校開展科研活動從政府主管部門之外的渠道取得的各種經費,包括通過聯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關、科技咨詢、技術服務、科技開發與成果轉讓等方式取得的經費。
第三條 對以我校名義或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取得的各級各類科研經費的管理,應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和相關規定執行,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财務統一管理,按照相關科研管理辦法、科研合同、委托協議等要求合理使用。
第二章 職責與權限
第四條 學校是科研經費管理的責任主體,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原則,校長及分管科研、财務的校領導對學校科研經費的管理承擔領導責任;學校科研、财務、人事、資産、設備、審計、監察等部門是科研經費業務管理和監督的具體部門。有關科研經費管理的重大問題應按照有關規定由學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專題研究決定。
第五條 二級BET体育、獨立設置的校級或以上研究機構是科研活動的基層管理單位,對本單位科研經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承擔監管責任。各二級BET体育、研究機構(以下簡稱二級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科研的實際需要,合理配置資源,為科研項目執行提供條件保障,監督預算執行,督促項目進度。學校将科研經費管理績效納入二級單位負責人的業績考核範圍。
第六條 相關部門負責人對部門職責範圍内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直接責任。
(一)科研處具體負責科研項目的合同管理,督促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立項通知書(任務書)、合同和項目預算開展科研工作,監督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協助财務處做好科研經費的預決算管理工作。
(二)财務處負責科研經費的财務管理、會計核算,确保資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指導項目負責人編制經費預算并負責經費預算審核;加強監督、指導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預算或合同約定以及有關财經法規,在其權限範圍内使用經費;定期上網公布項目到款;審核項目年度決算、中期決算及财務決算報告;協助項目負責人結題審計;做好科研财務助理的培訓指導等工作。
(三)人事處負責協助配備科研管理人員,完善績效考核、師德師風教育等制度。
(四)國有資産管理辦公室負責學校科研用房配置、科研經費購置或形成的各類資産的管理等工作。
(五)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科研設備采購和實驗室管理。
(六)檔案室負責科研項目立項、結項預決算檔案的保管、檢索、信息利用等工作。
(七)審計處、監察處負責科研經費的審計、監督和檢查等工作。
第七條 科研項目負責人是科研經費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經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法律責任。項目負責人要熟悉并掌握有關财經法律法規和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依法、據實編制科研項目預算和決算,按照批複預算和合同(任務書)使用經費,接受上級、學校相關部門和所在基層單位的監督檢查。
第三章 預決算管理
第八條 科研項目負責人在财務處、科研處的協助下,按科研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和辦法,根據項目研究開發任務的特點和實際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等原則,科學、合理、真實地編制項目經費預算。
第九條 科研經費預算包括收入預算與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是指同一項目不同來源渠道的經費預算,包括申請的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含非稅收入、企業及社會捐贈等)。
支出預算是指與科研相關的各類開支預算,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一)直接費用是指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主要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及計算分析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産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以及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直接費用各支出科目預算不設比例限制,但需對支出的主要用途、測算方法和依據進行必要的說明,其中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等科目費用,自然科學類項目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哲學社會科學類項目(包括教育學、藝術學等)不超過直接費用2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
(二)間接費用是指在組織實施科研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用于學校因承擔科研任務而産生的公共成本補償支出及項目組的績效支出等。
1.縱向科研經費的間接費用根據相應經費管理辦法核定或合同約定的比例編制預算。
自然科學類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經費中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的一定比例核定,具體比例上限為:50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20%;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13%。
哲學社會科學類項目(包括教育學、藝術學等)間接費用一般按照不超過項目資助總額的一定比例核定,具體比例上限為:5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30%;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為20%;超過500萬元的部分為13%。
2.橫向科研經費的間接費用按合同約定編制預算,可申請按不超過項目總經費的40%預算間接費用。
(三)多個單位合作承擔項目的,應當在項目預算中單獨列示并簽署合作協議,項目負責人和合作單位參與者分别編制預算,由項目負責人彙總填報預算。直接費用的轉撥合作研究資金要根據預算和協議轉撥。間接費用轉撥依據相關規定與和合作研究單位協商确定。
第十條 科研項目預算經科研處、财務處預審及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複後,項目組必須按預算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項目進度執行,原則上不予調整。确需調整且符合相關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規定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并按規定履行相關調整程序。
(一)間接費用預算不得調整,直接費用預算确需調整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調整:
1.項目預算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産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等如需調整,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報科研處審批。
2.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前提下可調劑使用。
3.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科研處審批後,用于項目其他方面支出。
(二)橫向科研項目預算的調整按照合同規定或項目各方約定進行。
第十一條 科研項目負責人須根據項目要求編制項目決算。編制時要嚴格按照财務處提供的科研項目明細賬,如實編報項目經費決算,經科研處、财務處和審計處審核簽署意見後,按要求報送并存檔。
第四章 收支管理
第一節 縱向科研經費收支管理
第十二條 縱向科研經費到達學校财務賬後,科研管理部門根據國家相關部門批文、科研合同、學校相關部門文件統一辦理立項和入賬手續,确認科研經費收入。項目負責人須根據實際批準經費,制訂經費預算表,經科研處審核後,交财務處作為報銷依據。
第十三條 縱向科研經費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項目下達部門的有關管理辦法,違反規定或經費預算所造成的後果由項目負責人承擔。對沒有經費管理辦法的縱向科研項目,其經費使用範圍包括:
(一)直接費用
1.設備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需要購置或研制的專用儀器設備,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要合理控制設備購置費支出,鼓勵共享、試制、租賃專用儀器設備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
2.材料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3.數據采集及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科研項目研究過程中的調查、訪談、數據購買、數據分析及相應技術服務購買等支出的費用。也包括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科研項目承擔單位内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加工及計算分析等費用。
4.燃料動力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專用的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5.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為了組織開展學術研讨、咨詢以及協調項目研究工作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會議費開支範圍、标準等按照《泰州BET体育科研經費開支标準及報銷程序暫行規定》執行。
6.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内交通費用等。科研差旅的開支範圍及标準按照《泰州BET体育科研經費開支标準及報銷程序暫行規定》執行。
7.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研究人員出國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費用。包括因公出國、赴港澳台地區的簽證費、護照費、國際旅費(含保險)、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公雜費等。邀請國外學者來華訪問交流的國際旅費(含保險)、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報告費等。
8.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産權事務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圖書及資料費、複印費、翻拍費、翻譯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費等費用。
9.勞務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支付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勞務性費用。勞務費中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标準按照《泰州BET体育科研經費開支标準及報銷程序暫行規定》執行。
10.專家咨詢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和課題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專家咨詢費的開支标準按照《泰州BET体育科研經費開支标準及報銷程序暫行規定》執行。
11.其他支出: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以上費用科目之外的直接開支,應當在申請預算時單獨列示,單獨核定。項目研究過程中的野外考察、心理測試、問卷調查等科研活動中無法取得發票或财政性票據,以及邀請外國專家來華參加學術交流發生費用等,在确保真實性的前提下,按照《泰州BET体育科研經費開支标準及報銷程序暫行規定》予以報銷。
(二)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由學校根據項目預算一次性提取,統籌管理和使用。其中科研管理費由科研處按照總經費的5%在間接費用提取;項目組績效支出根據項目完成情況,結合科研實績,最高按照間接費用減去科研管理費後的額度列支。績效支出以酬金形式發放給項目組,并由項目主持人統籌分配。
科研處根據項目組提交的年度進展報告、中期報告及結題驗收材料等材料,經評估審核項目績效情況,按年度發放。科研項目執行期間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發放項目績效,并有權追回已發放科研績效。
1.未按要求及時報送項目相關材料,包括計劃任務書(合同書)、預算書、年度進展報告、中期總結報告、驗收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等;
2.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對項目負責人、參加人員、經費預算、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項的調整未按要求提前報批;
3.無正當理由,項目未按合同進度執行,逾期不結題或未按期落實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4.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以及其他影響學校聲譽的行為。
第十四條 凡用縱向科研經費購置、按學校規定應作為固定資産管理的物品,産權歸學校所有,必須在辦理固定資産登記等相關手續後方可報銷。
第十五條 縱向科研經費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負責人應當嚴格執行項目支出預算控制數,按照合同約定和學校各項财經規章制度,合理安排經費支出。單筆一次性在1萬元以下的支出,由項目負責人審批;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由二級單位“一支筆”加批;項目負責人本人發生的支出,須經二級單位“一支筆”加批;項目負責人和二級單位“一支筆”為同一人的,其經手的科研經費須經學校分管領導加批。大額資金支出按《泰州BET体育關于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的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節 橫向科研經費收支管理
第十六條 橫向科研經費到達學校财務賬後,科研管理部門根據科技合同和學校相關部門文件統一辦理立項和入賬手續,确認科研經費收入。
第十七條 橫向科研經費實行合同管理,按照項目合同預算的經費用途、範圍和開支标準,合理、規範使用科研經費。合同中若無經費使用條款,需簽署經費支出預算,其直接經費使用除按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縱向科研經費支出的科目外,還可支出:
1.交通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開展學術調研或儀器設備運輸所産生的交通費用,包括租車費、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車輛維修費等。
2.食宿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相關專家或技術人員非會議學術交流的用餐和住宿費,也包括項目研究中課題組加班産生的住宿費和餐費。食宿費的開支标準按照《泰州BET体育科研經費開支标準及報銷程序暫行規定》執行。
3.代購實驗設備儀器費:橫向科研經費中為委托方代為購置儀器設備的,須在訂立合同時附上拟采購的設備清單,采購完成後,須由委托方在“科研項目代購設備驗收單”上加蓋單位公章,由科研處審核,财務處報銷。
4.其他支出: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以上科目費用之外的直接開支,應由項目合同各方同意并簽署補充協議,财務處審核列支。
第十八條 橫向科研項目的間接費用,除學校提取到賬經費3%的管理費外,可根據項目負責人的申請提取到賬經費的30%作為績效,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可依據單位相關規定提取不超過7%的二級單位管理費。
第十九條 橫向科研經費使用由項目負責人簽批報銷。項目負責人經手的科研經費,由項目負責人和二級單位“一支筆”共同簽批報銷。項目負責人和二級單位“一支筆”為同一人的,其經手的科研經費由項目負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并經分管校領導共同簽批報銷。大額資金支出按學校規定執行。
第五章 結轉和結餘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 對結轉和結餘資金的管理,根據國家和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以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縱向項目通過結題驗收後,項目結餘資金在2年内可用于項目成果發表及後續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後結餘資金仍有剩餘,如項目下達部門有結餘資金退回要求的,按規定由原渠道退回;如項目下達部門沒有結餘資金退回要求的,項目結餘資金可用于課題組新設校級科研項目的研究。未通過審核驗收的項目,結餘資金應當在接到有關通知後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項目下達單位。
橫向項目完成任務目标并通過驗收後,項目組可申請提取不超過結餘資金70%的科技服務獎勵,剩餘資金在2年内可用于課題組後續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後結餘資金仍有剩餘,可用于課題組新設橫向項目的研究。科技服務獎勵以酬金形式發放給項目組,并由項目主持人統籌分配。
第二十一條 科研項目在執行期間應按規定每年填報年度報告,在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的情況下,經鑒定或驗收合格者,應在六個月之内到科研處、财務處等部門辦理結題和結賬手續。
第二十二條 科研處和财務處每年年終清理一次科研項目結餘經費。項目完成後,項目負責人及課題組如在規定時間内未辦理結賬及結餘經費劃轉手續,結餘經費額度較小的全部轉入學校科研發展基金統一管理,額度較大的暫時停止其經費使用,直至辦理經費結轉手續為止。
第六章 科研經費的監管
第二十三條 科研經費間接費用中的管理費在提取之後由科研處負責管理。科研經費支出涉及繳納稅款的,在科研經費直接費用中支出,由财務處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 項目承擔單位因某種原因不能繼續其研究工作而要求終止或撤銷原定項目,或項目下達單位及委托單位因某種原因要求終止或撤銷原定項目時,各有關單位應将情況及時報告科研處,按有關辦法處理。
第二十五條 科研經費的轉撥須按所簽訂的科研合作合同,經科研處和财務處審批,并經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領導簽字後實施。
第二十六條 科研處、财務處應及時掌握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的動态情況,并負責向各撥款主管部門報告使用情況和決算情況。
第二十七條 分年度撥款的科研項目,在年度檢查時由項目負責人按時向所在單位報送階段性研究成果或進展情況的書面材料,同時送交當年的經費使用情況報告,由所在單位彙總後報送科研處。對不能按時報送上述材料和報告的項目,科研處有權做出凍結經費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八條 切實加強科研項目經費的審計,凡項目下達單位有審計要求的,項目結項時要提交審計報告項目,項目負責人及課題組須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審計工作。
第二十九條 各有關方面應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和學校關于科研經費管理的規定,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科研經費等違反财經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當事人三年内的一切項目申報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泰州BET体育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辦法(試行)》(泰院發〔2013〕25号)同時廢止。本辦法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會同财務處負責解釋。